本發明涉及一種管束除塵除霧用匯流導流裝置,該匯流導流裝置安裝在管束筒體的內壁上,包括匯流環、導流環和增速器,所述匯流導流裝置為兩端開口、中間縮徑、內壁光滑的中空筒體,所述增速器為高度為10~100mm的增速環,位于所述匯流環和所述導流環中間,所述增速器與所述匯流環和所述導流環之間連接部位,通過圓弧過渡連接。本發明可更好發揮匯流導流裝置對離心氣流的整形作用,避免了液膜厚度過大、氣流的二次夾帶的問題,有利于液體分離,提高除塵除霧效果。
1.一種管束除塵除霧用匯流導流裝置,該匯流導流裝置安裝在管束筒體的內壁上,包括匯流環、導流環和增速器;
所述匯流導流裝置為兩端開口、中間縮徑、內壁光滑的中空筒體;
所述增速器為高度為10~100mm的增速環,位于所述匯流環和所述導流環中間,所述增速器與所述匯流環和所述導流環之間連接部位,通過圓弧過渡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匯流導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環為圓筒結構,所述增速環出口端開口直徑等于其入口端開口直徑。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匯流導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增速環為文丘里型筒體結構,所述增速環出口端開口直徑小于其入口端開口直徑。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匯流導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匯流環和導流環相對于所述增速環為對稱漏斗狀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匯流導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匯流環和導流環相對于所述增速環為不對稱漏斗狀結構,所述匯流環高度大于所述導流環高度,和/或,所述匯流環入口端開口直徑大于所述導流環出口端開口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匯流導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環的入口端開口直徑為所述匯流環入口端開口直徑的50%~70%。
7.根據權利要求1~6任一項所述的匯流導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環沿出口端到進口端的內壁上開設有導流槽,所述導流槽深度為1~4mm。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匯流導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槽為橫截面為圓弧形的條形槽或與氣流旋流方向一致的螺旋形槽。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匯流導流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導流環的內壁上等間隔均勻分布3~8條所述導流槽。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匯流導流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槽從所述導流環出口端沿所述匯流導流裝置的內壁向下穿過所述增速環延申至所述匯流環入口端。
內蒙古高原藍節能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2月1日注冊成立,位于內蒙古托電工業園區,是內蒙古環保行業的龍頭企業之一,是集科、工、貿為一體的現代化綜合型高新技術企業。公司重點從事環境污染治理設備的設計、研發、生產、銷售、安裝及服務。公司技術力量雄厚,是內蒙古自治區的優秀環保企業,公司擁有環保工程承包叁級資質,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通過了 ISO9001 質量體系認證、ISO18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獲得了質量品牌雙保障信用認證企業。